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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轩:新思想引领宗教工作创新推进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4-12-16 来源:统战新语 浏览量:

编者按:

回顾新中国75年的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开拓征程中增进共识,在推进伟业中凝聚力量,在共同圆梦中奋楫笃行,展现出团结一心的发展之态、砥砺前行的进取之势。“统战新语”推出“佟轩”系列署名文章,全面展示75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实践创新的丰硕成果,充分彰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走过了75年光辉历程。新中国建立初期,党中央引导宗教废除封建剥削和压迫制度,摆脱帝国主义势力操纵控制,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我国宗教迈出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一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开创了宗教工作的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出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宗教工作创新发展,谱写了宗教工作崭新篇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不断丰富完善

长期以来,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不断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形成了关于我国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基本理论,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宗教篇,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称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一理论,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总结和概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宗教问题的重要论述,融会和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宗教工作理论的重大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当代中国的最新成果,必须始终坚持贯彻,不断完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深刻把握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谋划部署和推动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进一步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其丰富内涵集中概括为“九个必须”,即: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必须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坚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必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创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形成和不断发展,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和宗教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我们党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尊重群众宗教信仰,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有力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党和政府支持帮助宗教界恢复和建立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开放和新建宗教活动场所,为信教群众开展正常宗教生活提供良好环境。依法出版多语种、多版本的宗教典籍文献,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指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成功举办六届世界佛教论坛、五届国际道教论坛及伊斯兰文化展演、中国教会圣经事工展等对话交流活动。

宗教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宗教界代表、委员积极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参与国家治理。帮助宗教界落实宗教房产政策,支持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改善办公办学条件。宗教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 

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提高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特别是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宗教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宗教事务管理日益规范,宗教工作逐步走上法治轨道。

宗教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在新修订的刑法及新制定的民法典等重要法律中对宗教事务作出相关规定。1994年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公布《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进行了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先后出台13部部门规章,各地制定了60多部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前,宗教事务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宗教工作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深化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共取消和调整了20多项涉及宗教事务管理的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宗教事务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问题,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连续制定实施宗教工作系统五年普法规划,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平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他们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的意识逐步增强。

宗教界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在党和政府大力支持下,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取得明显成效,自我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宗教团体健康发展。各宗教先后成立了爱国宗教团体。党和政府推动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凸显。建立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宗教之间相互交流、彼此借鉴和共同进步。2022年,中央统战部组织开展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共有253个集体和156名个人获得表彰,在宗教界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热潮。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内部规章制度,形成依法管理、社会管理、自我管理相互衔接的管理格局。许多地方开展了创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模范清真寺”、“平安寺院”等活动。2009年至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场所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更加自觉。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思想认识逐步统一,各全国性宗教团体都制定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途径和举措。广泛开展了“三爱”、“五史”等主题教育以及“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不断加强宗教思想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义教规阐释,规范讲经讲道活动,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工作不断深入。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教,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净化的水平,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在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

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统筹领导和谋划部署,确保宗教工作保持正确方向,推动宗教工作与时俱进。

宗教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认真履行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研究指导、监督检查和推动落实,自觉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

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从体制上加强了党中央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地普遍建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将宗教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宗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探索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加强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注重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形成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

回首往昔,75年来,宗教工作在探索中前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宗教工作创新推进,取得积极成效,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宗教工作一定会在新的历史征程中不断开创新局面,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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