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档案形成满20年以及发生机构变动或撤并时,应依法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为促进档案资源得到更好管理利用,市委统战部需对以上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移交。
二、项目名称
安庆市委统战部档案移交整理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依据档案整理相关规定,对市委统战部2005年底之前、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底之前、原市台办2016年底之前的文书档案,共计281卷6768件进行规范化整理归档和数字化,达到移交进馆要求。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有关要求
1.供应商公司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公司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足够的人员以完成此项工作。
3.供应商公司应对服务单位负有保密责任。
4.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等方法和要求,规范整理,符合安庆市档案馆进馆要求。
5.具有档案整理服务经验,服务中能及时、良好的与档案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服务结束后,若发现存在不合格的事项免费整改。整理、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整理服务资质证明文件和材料;
4.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代理身份证;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和保密承诺;
6.本项目拟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证明材料;
7.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六、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9日
七、比选时间、地点
各意向服务商携带比选文件及现场报价文件,于2023年12月19日10:00前(密封并盖章)送市委统战部会议室(安庆市宜秀区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6楼B区6007室),并参加现场比选。
联系人:刘强祥 0556-5346425,18955610660
汪 强 0556-5346424,13261805567
八、比选方法
采用现场密封一次性报价方式。所有服务商均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大写方式,所报价格为完成本次服务的所有内容。在所有符合条件服务商中,以最低报价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由市委统战部比选小组现场确定)。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
1.本次服务预算为5.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预算以及报价单中大小写书写不一致为无效报价。
2.无单位印章的。
3.逾期未送达的。
十、监督方式
1.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戴 勇 0556-5346420
2.市委统战部机关纪委 苗康 0556-5346442
中共安庆市委统战部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