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席令第53号)、《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央网信办〔2017〕4号)、《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及安徽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我单位网站系统需依据等级保护2.0相关要求开展等保测评工作。
二、项目名称
安庆市委统战部网站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我单位对门户网站自主定级为等级保护等级第二级。供应商应依据相应等级的安全保护测评要求及行业的特殊安全需求,对各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安全进行等级保护符合性测评。测评内容涵盖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数据安全与备份恢复、安全策略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系统建设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信息安全的各个层面。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有关要求
1.供应商公司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公司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足够的人员以完成此项工作。
3.供应商公司应对服务单位负有保密责任。
4.具有网络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经验,服务中能及时、良好的与市数据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服务结束后,若发现存在不合格的事项免费提供整改咨询服务。
5.供应商公司需持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整理服务资质证明文件和材料;
4.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代理身份证;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和保密承诺;
6.本项目拟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证明材料;
7.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六、公告时间
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8日
七、比选时间、地点
意向服务商携带比选文件及现场报价文件,于2024年7月19日10:00前(密封并盖章)送市委统战部会议室(安庆市宜秀区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6楼B区6007室),并参加现场比选。
联系人:刘强祥 0556-5346425,18955610660
汪 强 0556-5346424,18712163886
八、比选方法
采用现场密封一次性报价方式。所有服务商均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大写方式,所报价格为完成本次服务的所有内容。在所有符合条件服务商中,以最低报价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报价最低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报价,由市委统战部比选小组现场确定)。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
1.本次服务预算为3.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预算以及报价单中大小写书写不一致为无效报价。
2.无单位印章的。
3.逾期未送达的。
十、监督方式
1.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戴 勇 0556-5346420
2.市委统战部机关纪委 苗康 0556-5346442
中共安庆市委统战部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