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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

发布时间:2020-08-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因此,基层协商民主是协商民主七大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城乡社区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基层协商民主的特殊民主方式为基层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提供了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新渠道,成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力武器。

基层协商民主的参与渠道是基层协商民主开展的必要条件,狭窄的渠道必然导致基层协商民主活动开展不畅,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难以表达,不利于我国基层治理工作的开展。我们要不断完善拓宽与“基层群众自治相适应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进而真正实现基层协商民主的目的。

一、畅通城乡社区内部民意诉求渠道,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

1、发挥社区党员联系群众作用,积极通过党员联系群众,党员反映群众心声的方式,畅通城乡社区内部民意诉求渠道。这是基层协商民主议题征集的重要方式,也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一个自下而上的征集通道,能使基层群众在协商民主议题征集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通过党员联系群众,党员反映群众心声的方式,可以在制度上明确群众在基层协商中的主体地位,拓宽基层协商议题的征集渠道,使基层群众能够通过这个渠道反映自身利益诉求,更好的维护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也能提高基层群众参与协商的积极性。应将党员联系群众,党员反映群众心声与基层党建结合起来,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社区党员联系群众,集中群众意见形成的基层协商民主议题,在实施协商过程中应有主要诉求的群众代表的参与。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充分倾听群众代表意见。

2、遴选出真正能代表群众利益的村民(居民)代表,健全群众代表的选举制度。村民(居民)代表的选举制度设计要满足各方面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要充分发挥基层协商民主的公开、透明的特点,制定详细规范的代表筛选机制,尽可能扩大群众代表的覆盖面,遴选出真正能代表群众利益的代表。这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的基础。

3、发挥城乡社区新乡贤和名人效应,提高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效率。新乡贤主体是指从乡村走出去再回归乡土,以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和道德力量,参与农村建设和治理的贤达人士。社区名人则是社区中热爱社区公益事业,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和矛盾纠纷的调处能力,在社区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的优秀基层干部、经济文化能人、退休干部职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可以建立和完善社区新乡贤和名人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定期征求社区新乡贤和名人对基层治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充分利用社区新乡贤和名人在群众中的威望,在凝聚共识、化解矛盾上,发挥社区新乡贤和名人在基层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4、构建基层协商民主的网络平台。当前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连接政府与个体、社会与个体以及各个个体之间的纽带,成为社会各个群体和个体发表意见的平台。它的这种覆盖的广泛性、主体的平等性的特点与协商民主的特点高度契合。构建协商民主的网络平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要为实现基层协商民主提供强有力地物资保障,要有专门的政府部门搭建网络协商的平台,管理互联网上的交流与反馈,提高基层协商的效率,要有与网络协商民主相配套的网络协商的制度规范。既要能使正常的协商交流通畅,又要能防范违规的言论能被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畅通城乡社区外部民意诉求渠道,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

理想模式的协商民主应该是一个开放的平台,能够容纳一切需要参与民主协商的公民。只要你对协商民主活动有所关注,对协商议题有所见解,社会精英也好,普通公民也罢,都能在其中扮演属于自己的角色,发出自己的声音,作出自己的贡献。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亦应如是。

1、发挥城乡社区各级党代表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全面开展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建设党代表工作室,进一步发挥党代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能够帮助党委及时准确地掌握社情了解民意,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这些也是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

2、建立城乡社区人大代表参与基层协商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基层人大代表来源于基层,在县区级人大和乡镇人大代表中,就有一定比例的基层代表,他们工作、生活在基层,了解城乡社区群众的诉求,同时生活在城市街道社区的非基层来源的人大代表,也有了解人民群众各类诉求的需要,因此,要利用城乡社区人大代表居住区位优势,建立城乡社区人大代表参与基层协商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

3、建立城乡社区各级政协委员参与基层协商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人民政协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参与城乡社区基层协商具有天然的优势。在政协组织开展的委员联系群众中积极引导委员参与城乡社区基层协商,要充分发挥政协社区委员工作室的作用,并且将城乡社区基层协商中的共性问题上升至地方政协组织层面,形成专门协商材料。

4、建立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与基层协商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政党制度”。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其三大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与社区基层协商,既能增加他们深入社会、深入群众的机会,提升他们的履职能力,又能将城乡社区基层协商中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通过参政党“直通车”形式,反映给上级党委政府,促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中的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创新形式、建立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

城乡社区基层协商作为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它的完善和发展需要一定条件,应积极创新形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城乡社区基层协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指导办法。稳步推进乡镇、街道的协商民主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对行政村、社区基层协商活动的指导,促进政府治理和群众自治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的法律法规,为协商实践提供法律支撑。加强对协商工作的物质支持,为城乡居民开展协商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提升城乡居民参与协商的能力,通过广泛政策宣传和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营造城乡社区基层协商的良好氛围,促进基层民主实践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应当遵循的原则。

城乡社区基层协商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实现形式,是城乡居民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应理解和把握好加强城乡社区基层协商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基层协商的各个环节,把党的领导地位体现在协商程序、协商环节之中,确保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正确的发展方向。

2、贯彻民主集中制。协商时既要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又要坚持教育和引导群众,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实现发扬民主和提高效率相统一。

3、坚持依法协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组织城乡居民开展协商活动,保证协商成果合法有效。

4、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尊重城乡居民在协商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城乡居民广泛参与协商、自由表达真实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5、注重坚持全过程协商和因地制宜,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防止社区基层协商流于形式,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6、协商民主反对简单的多数决定原则,力主把民主的权威性和充分性、把尊重多数和保护少数、把民主的效率原则和公正原则结合起来。城乡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希望通过广泛协商形成的决策能够最终获得各协商主体的认同和遵循。这是协商民主“在分歧中求和谐,在多样中获统一”的价值实现,也是协商民主的魅力所在。王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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