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国家战略。
2018年1月,公布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共分11篇37章。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规划》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振兴,无论哪种农业产业业态,农业风险无处不在。农业风险具有多样性、分散性、季节性等特性,以及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社会风险、技术风险以及各种风险叠加的繁多种类。我国幅员辽阔,南北东西自然禀赋、风俗习惯差异较大;农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存在;农民、农业经营主体、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风险意识不足,抗风险能力参差不齐,这些也会产生农业风险。
抵御风险,将损失降到最小甚至没有,应该是农业产业的理想状态,唯如此,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才能实现。
因此,加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建设在当前形势下尤其紧迫,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农业抗自然灾害能力建设。修复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筑牢抗自然灾害的第一道堤坝。目前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病险隐患多,历史欠帐严重;建设资金短缺,规划与实际投入差距较大;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民“坐、等、望”思想严重,农民投工投劳数量大幅减少等问题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解决上述问题,要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农田水利管护和运行机制;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要强化前期工作,加大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申报力度;要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多渠道筹措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要规范建设程序,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防范系统建设,为抗自然灾害能力建设体系安装“千里眼”、“顺风耳”。要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一是完善日常分类监测预警,二是健全应急监测预警,三是构建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四是强化人才技术支撑;要建立风险形势会商研判制度,一是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研判评估制度,二是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快速综合研判机制,三是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入境信息产品报送机制;要统筹预警信息发布,一是实行自然灾害分级预警,二是统一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三是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响应机制。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系统建设,为农业产业增强自愈力。地方政府要按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科学评估、精准施策、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要求,构建务实高效的灾后恢复重建系统,强化责任落实,抓好政策落地,加强指导服务,着力推进农业农村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快速恢复发展,确保大灾之后无大难。要根据种植业、高标准农田灾毁设施、畜牧业、渔业、受灾村庄等细分行业特点分类做实恢复重建系统。要加强组织保障,资金、设备、队伍等各种要素第一时间到位。要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快灾后重建相关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补贴类资金发放到位;要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向重灾区受灾主体倾斜,支持其恢复生产、发展产业;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要主动摸清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融资需求,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强化“财政惠农信贷通”等支农力度,帮助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受灾农户解决资金困难,助力恢复生产;要协调保险理赔力度。协调保险公司简化理赔程序,帮助做好保险定损理赔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农民损失。积极推进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试点,主动按照保险条款,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二是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培训和各种会议,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和农户,科学应对大风、冰雹、暴雨等极端灾害天气,防止发生大棚火灾及中毒等,确保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农业系统学习教育重点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安全知识考试等,推动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采取印发宣传册(单),制作宣传牌、宣传板,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开展设施农业防火、灭火知识宣传,加强安全防火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利用农业信息网、惠农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做好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完好。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级农业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生根。要牢固树立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对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确保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要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农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统筹负责农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协调、建档、督导、整改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理顺关系,切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快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落实,把各项农业安全责任分解细化,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加快建立设施农业安全监管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规定抓好设施农业安全责任考核。要健全完善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倒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传导责任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源头治理。要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指导设施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温室增温设施和用电线路维护,彻底排查用电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因用火、用电不善而引发火灾。要加大冬春季设施棚区巡查和管护力度,严格落实重点防范措施,避免因上坟烧纸、备耕烧荒、旅游用火等导致火灾的发生。要强化安全督查。持续开展设施农业生产安全大督查,重点检查设施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法以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尤其是涉及塑料温室大棚、农村沼气、汽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等管理,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彻查事故隐患,重点检查温室大棚、看护房等种植业设施防范人身安全、取暖设备、电路、电源、火源以及防风、防冻、防暴雪等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触电等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整改到位。对安全工作实行痕迹化管理,按相关制度要求建立资料台帐。要建强设施农业安全监管队伍,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增强综合保障能力。要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为重点,以开展应急演练为抓手,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应急体制机制。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细化操作流程,提升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大风、冰雹、暴雨雪、农村沼气事故救援等各类应急救援处置技能专项演练,提高设施农业生产事故处置的实效性。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装备先进仪器设备,接受系统业务培训,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技术过硬的设施农业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执行力。只有把共同的战略目标任务转化为思想和行动自觉,才能增强执行力、展现执行力。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让制度管用见效。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农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农业经营主体有关安全生产的内部规定。真正让制度落地生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比如严格执行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堵塞安全漏洞。
三是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保险、互助组织的兜底补偿保障作用。发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兜底作用。农业政策性保险对于乡村振兴不可或缺,而且作用日益凸显。农业保险被认为是“三农”发展的“压舱石”“助推器”。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保障有了更高的诉求。毋庸讳言,当前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主要存在供需失衡、补贴方式单一、补贴范围较小、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积极性不足、部分职能部门认识不足等方面问题。为此,要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让农业保险的兜底作用人尽皆知,做到应保尽保。要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切实发挥财政政策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探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支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要在农业保险产品、金融工具、新技术运用等方面不断实践创新,可以根据各地农业生产贡献情况、地方财政能力、农业风险区域分布状况、农民收入情况等不同而确定差异化的保费补贴比例。要创新。要用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理念和有效实践成果,积极探索“政府+银行+保险+经营主体”四位一体的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偿作用。要积极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主动服务“三农”,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偿作用。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开发新险种,利用农村的现有网点,服务“三农”;要积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服务、服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在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作用。要积极鼓励、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商业保险,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偿作用,力争将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发挥农业互助组织的互助共济作用。要积极鼓励、引导、支持成立农业互助组织,发挥互助共济作用。要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农户、农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成立各种专业合作社、区域合作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农业经营主体加入。要鼓励、引导农业互助组织在丰年积极提取互助金,以备灾年提取发挥互助共济作用。
四是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服务职能。加强监管。建设强有力的农业抗风险能力体系,政府的作用无可替代,没有政府的有力监管,一切都是空谈。无论是对有关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对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监管,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对预警防范系统的建立管理,对农业产业各种业态的参与各方的监管,还是培育、引导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农业互助组织,积极加强自身抗风险能力建设,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引导。只有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秉承人民至上的理念,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农业抗风险能力体系才能完善,乃至健康运行。全程服务。为人民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始终是党和政府的目标追求,也是全体人民的期待。农业产业更需要政府的全程服务,招商引资招来的农业企业需要服务,让企业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成立各种农业互助组织需要服务,让农业互助组织成立得起来、吸引更多农业经营主体加入、运行良好;农业风险发生前的预警防范、发生中的救急救援、灾后恢复重建,更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服务。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因地制宜,打造立体的农业抗风险体系,产业振兴、乡村振兴,未来可期。(储登界 农工党安徽省委文史委副主任、农工党安庆市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