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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扎实推进基层宗教工作规范化建设

发表时间:2021-03-31    阅读次数:4648

为全面贯彻落实宗教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宗教工作基层基础,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潜山市多措并举有力有效推进宗教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宗教政策学习培训。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宗教政策法规,组织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及经开区分管负责人和各宗教团体理事会全体成员集中学习新修订《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党政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的站位;二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进寺庙教堂活动,发放了统一印制的《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300本,各宗教团体集中学、宗教场所集中学、教职人员自学多形式结合,进一步提高了教职人员自觉守法、依法、用法的思想认识。三是各级党委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班子、民宗干事、村级民宗信息员集中学习培训《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升了宗教工作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宗教场所两级包保责任,建立长效责任机制。二是全市共32人取得执法资格证,各乡镇均有1-2名执法人员,加强了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三是明确村级民宗信息员工作职责,落实补助发放,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四是坚持民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合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解决了宗教场所用地登记、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等难题。五是充分发挥各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解决了“三无”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宗教团体责任片工作职责。

三、进一步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宗教中国化发展方向,立足“会管”,着重“导”字,在宗教领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宗教正能量。一是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积极作用。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适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倾听他们的建议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文明敬香、文明信教”、“四进四有”、“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无邪教示范场所创建”等活动,梅城基督教堂、及第庵获《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称号,三祖寺、大香山寺获《宗教抵制邪教示范场所》称号;三是发挥宗教正能量,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近年来潜山市宗教界为扶贫助困、救灾救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事业捐资捐物约200余万元。(黄伟程 潜山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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