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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 中共安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9月25日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表时间:2021-09-26    阅读次数:3827

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中共安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知责担责服务大局,有力有效深化监督,倾心倾力维护民生,坚定坚决正风反腐,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美好安庆建设新征程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自觉在新时代“两个革命”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忠诚履职、守正创新,书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开创现代化美好安庆建设新局面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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