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至17日,市委统战部民族事务科、民族宗教工作监督检查科联合驻部纪检组到望江县漳湖镇回民村、大观区保婴民族村以及市民族幼儿园督查2020—2022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
督查组一行认真听取了项目汇报,仔细查看三年的项目资金台账,并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
督查组强调,一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重大事项决策应实行“四议两公开”,把对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二是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建立规范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引领作用,力争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推进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民族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