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市已于2021年开始,对非法非标电动自行车和载入低速电动车设置了为期三年的过渡期,并实行临时通行管理,至2024年将全面禁止上路行驶,目前距全面禁行仅不足一年时间,就我省各地而言,非法非标电动自行车依然是很多人重要的出行工具,存量较大且相当数量为近几年购置。随着过渡期限届满,如果采取“一刀切”禁行措施,势必严重影响大量市民骑车出行,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建议:
一、完善处置机制,保障群众需求。
政府部门应提前征集群众需求,尽快谋划出台《存量非法非标电动自行车处置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职责、补贴置换标准、新车购置优惠政策、处置报废电动自行车等内容,联合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在各地设立补贴置换报废点,进行回收补贴或置换符合标准的车辆。
积极探索对涉及民生的邮政、环卫、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差异化管理,可采取统一车型标识、专用号牌、更换新国标车辆、强化行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等措施。
二、逐步推进禁行,优化出行选择。
应根据本地实际逐步由城区向郊区推进禁行区域,以便留有缓冲时间、空间,逐步消化存量非法非标电动自行车。针对老年人群出行及接送小孩的需要,可考虑增加高峰时段公交班次,提升校园周边微交通环境以提升上下学安全性等方式,满足多元化出行需求。
三、强化执法监督,巩固管理成效。
一方面加强源头治理,严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准入关,对非法非标电动自行车生产和私自改装的经营单位建立黑名单,杜绝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进入本地市场,进一步加强企业台账管理,严禁企业虚假诱导宣传;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禁行措施,严查非法非标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建立违法违规档案,及时通报单位或社区。
四、扩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借助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加大宣传力度,使市民进一步了解非法非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以及相关置换回收补贴政策等内容;搭建信息反馈平台和热线,对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过程中,市民普遍存在的疑问,可通过平台或热线进行反馈,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答复处置,化解群众心中的不解。(撰稿/初审:谢自斌 复审:余翔 终审:潘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