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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基层医疗机构纾困机制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0-05-18    阅读次数:3823

农工党安徽省委社法专委会委员、安庆市政协委员、市第一人民医院新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王文保反映:当前,全国疫情阻击战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疫情防控工作已经从应急状态进入到常态化防控状态。在这场战“疫”中,基层医疗机构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在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因疫情防控需要,这些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收入出现了明显的下滑。目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指示精神,对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基层医疗机构应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纾困机制,为此建议:

1、对基层医疗机构在此次疫情防控应激状态时产生的业务损失,予以适时评估,在政策性统筹安排的纾困资金中予以相应补助。

2、对基层医疗机构在此次疫情防控应激状态时参与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工作量(以统一安排为准)予以相应的纾困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日平均工资为标准,公立事业单位以标准的30%补助,其他机构(含民营基层医疗机构)以标准的50%补助。

3、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制度下,设立医疗机构的纾困补偿机制,其资金来源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设置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纾困资金科目,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

4、中央财政预算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疗机构的纾困资金,主要用于已经产生的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和可能产生的高风险地区的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同时资金的使用应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和基层倾斜。

5、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疗机构纾困资金使用的指导。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医疗机构纾困资金使用状况的监督。

王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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