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关于防汛点垃圾处理的有关建议

发表时间:2020-07-21    阅读次数:3840

当前,南方各地强降雨天气不断,适逢“七下八上”关键期,各地防汛形势异常严峻。面对汛情,各地党委政府强力应对,部队官兵、机关干部、人民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在堤坝前筑起一座座“钢铁长城”,日夜守护者我们的美丽家园。大多防汛点都远离市区,人群聚集,产生许多垃圾,有的防汛点垃圾无序堆放,有的防汛点垃圾随手一丢,堤坝内外随处可见矿泉水瓶、方便面桶、塑料袋等,随风而逝,到处都是。这些垃圾如果不及时处理,盛夏时节,一是堆积一起腐败变质,味道难闻;二是遍地垃圾,有碍观瞻,影响环境;三是极易滋生蚊虫苍蝇,叮咬人群,进而有滋生疾病的可能,危害防汛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四是流入江河,对水环境造成污染。为此,建议:

一是“点长”负责制。每个防汛帐篷负责人要切实全面负责,对该防汛点参战人员提出要求,严禁随手随地处理生活垃圾,要拿塑料袋装好,集中固定,集中堆放,集中处理。

二是派出单位负责制。派出参与防汛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参与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要求他们对本人产生的生活等垃圾负责,按照防汛点要求,集中处理,切忌随时随地乱丢。

三是环卫总负责制。汛情当前,更要各司其职,环卫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应有责任,对防汛点产生的垃圾,及时有效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储登界 农工党安庆市委)

版权所有:中共安庆市委统战部 2009-2016
地址: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6楼B区 邮编:246000 电话:0556-5346424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8号    皖ICP备110095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