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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融合教育发展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0-08-06    阅读次数:3809

我市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未形成完整的体系,对“随班就读”学校的特殊教育师资缺乏有效管理与专业指导。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就读往往被视为“编外生”,“随班混读”甚至是“随班不读”(即编入学籍但在家不读书)。而普通学校对一些特殊儿童的专业教育方法比较缺乏,特教师资资源严重匮乏,导致老师们疲于应付、影响正常教学,残疾孩子也会出现难以被接纳、能力倒退甚至暴力行为等情况,加强融合教育的发展迫在眉睫。

2019年,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我市的大多数公办学校中包括华一小、华三小、龙狮中心学校、人民路小学碧桂园校区等多所学校都有残疾学生,其中仅人民路小学碧桂园校区就有8名心智障碍的学生,但都没有特教老师的支援,有些在特教学校已经恢复得很好的学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倒退,被歧视和排挤的情况客观存在。有部分学校还出现了会以孩子的残疾程度不能上普通学校、学校通过筛选/评估进行有条件录取、学校资源有限等理由拒绝接收或者劝退这些残疾学生的情况。

    建议一、提高认识。2017 年 5 月 1 日,新修《残疾人教育条例》开始实施,新修条例明确禁止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规定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国务院及教育部强制保障残疾儿童申请入学便利程序即就近申请入学,明确建立入学被拒或存在争议进行申诉的受理程序(受理申请渠道、申请材料要求、受理流程、时间和反馈渠道等)及工作机制,确保适时、及时解决被拒绝或存在争议的残障儿童入学申请。

二、规范程序。建议教育管理部门尽快就启动新修《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工作的督导督查,敦促教育部门依法落实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系统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机制,要求专家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审议会议。同时,规定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应当依据如下原则处理入学争议: 普通教育优先原则;就近入学原则 ;最少限制原则,建议在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构成方面,至少三分之一为残障人士及家长代表。

三、完善机制。建议教育部门明确普通学校有责任建立并完善校内融合教育支持系统;

1.确保教育环境的无障碍或为残疾儿童就学提供合理便利;

2.建立并完善普通教育教师融合教育素养培训的长效机制;

3.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多学科支持团队,即由学校校长直接领导、由班主任、学科负责人、资源教师和校外专家共同参与组成的融合教育支持体系。为确保普通学校依法履行如上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及财政部门应优化特殊教育经费支持;

4.持续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向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转型,重视资源中心和特殊教育学校在开展职后培训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特殊教育教师、巡回指导教师加强对普通学校融合教育教师的职后培训,定期进行巡回教学指导、督查、评估、反馈、咨询等工作。

四、纳入德育教育体系。建议教育部门在普通中小学开设生命教育课程,纳入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通过生命教育课程、校园文化实践教导普通学生认识生命的平等、多元和包容,提升所有学生对残障的包容,减少校园歧视和欺凌,建设友好校园环境。朱良华 安庆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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