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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轩:坚持促进“两个健康” 始终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

发布时间:2024-12-19 来源:统战新语 浏览量:

编者按:

回顾新中国75年的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开拓征程中增进共识,在推进伟业中凝聚力量,在共同圆梦中奋楫笃行,展现出团结一心的发展之态、砥砺前行的进取之势。“统战新语”推出“佟轩”系列署名文章,全面展示75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实践创新的丰硕成果,充分彰显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在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上取得一系列突破性成果,有力促进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重要价值。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理论政策不断完善

对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地位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把私营经济作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确立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四面八方”经济政策。过渡时期,根据社会主义改造总任务,对私营工商业采取了限制、利用、改造政策。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逐步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方针,非公有制经济从“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上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新中国成立初期,私营工商业者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改革开放以来,与民营经济地位作用的变化相适应,我们党对民营经济人士地位作用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党的十六大提出私营企业主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创造性提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重要论断。2020年,中央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两个始终是”重要论断: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确立“两个健康”工作主题。2015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强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2022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强调必须促进“两个健康”,构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强调民营经济人士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强调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调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两个健康”作出专门部署。

进一步完善工商联理论政策。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组织依托。《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2022年,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致贺词并强调,工商联“始终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加强党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深化工商联改革和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充分发挥工商联在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协助党委和政府与民营企业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发展

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各个时期工作重点和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先后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主题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不断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新时代以来,持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依托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等主题教育示范基地,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强化价值观引领,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开展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优秀建设者的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便对一些优秀的民族工商业代表人士给予政治安排。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逐步拓宽。目前,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均有一定数量的民营经济人士。新时代以来,建立“条块结合”人选推荐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工信、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掌握产业政策、熟悉新兴行业企业的优势,在拓宽人选来源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完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坚持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三强一好”选人用人标准,严把人选政治关和遵纪守法关。加强对年轻一代和党员民营企业家等群体的教育培养,创新开展“新时代民营企业家培养计划(NEED)”等培训活动。

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助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定期举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发布会、全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与标准创新大会、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大会等活动,开展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赋能、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等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服务民企境外合规建设,积极搭建国际经贸合作平台,助力民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各级工商联组建法律维权中心和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商会调解工作,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建立规范党政干部和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行为有关制度,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许多地方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制度和政商交往机制,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或列席党委和政府相关经济会议,组织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参与地方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立法评估工作,推动实现政企沟通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持续开展“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并强化结果运用,不断促进各地优化营商环境。

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1994年4月23日,为响应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0位民营企业家发出《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书。经过30年的生动实践,光彩事业始终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核心理念,成为助推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社会力量以及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发起“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共有12.7万家民营企业,精准帮扶13.91万个村,带动和惠及1803.8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着眼乡村振兴战略,接续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称赞“万企帮万村”是一个壮举,并指出“万企帮万村、万企兴万村,从扶贫到振兴,城乡一体化、工农一体化,民营企业在这方面的潜力是巨大的”。

切实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2023年10月,全国工商联成立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希望工商联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扎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提振信心、凝聚人心,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各级工商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积极探索有效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影响力,努力开创工商联事业发展新局面。推动制定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有关文件,积极履行对所属商会的管理、指导、引导、服务职责,加强对其他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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