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宗教团体管理,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宗教团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怀宁县委统战部建立宗教团体负责人“月度学习交流会”制度,每月上旬定期组织全县三大宗教团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交流。
4月12日,怀宁县委统战部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2022年第1期“月度学习交流会”,县三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交流会,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主持会议。
在学习交流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分别交流了3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和4月份工作打算。
会议要求,要持续巩固“四进四有”活动成果,尽快健全完善“四进四有”内容,统一谋划、统一制作、统一上墙;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收支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指导;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这根弦,加强场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做好信教群众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会议还就今年宗教界3件政协提案进行了沟通交流,为下一步提案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操鹏 怀宁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