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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委统战部建立宗教团体负责人“月度学习交流会 ”制度

发表时间:2022-04-13    阅读次数:4036

为进一步规范宗教团体管理,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宗教团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怀宁县委统战部建立宗教团体负责人“月度学习交流会”制度,每月上旬定期组织全县三大宗教团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交流。

4月12日,怀宁县委统战部召开宗教团体负责人2022年第1期“月度学习交流会”,县三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交流会,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主持会议。

在学习交流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分别交流了3月份工作开展情况和4月份工作打算。

会议要求,要持续巩固“四进四有”活动成果,尽快健全完善“四进四有”内容,统一谋划、统一制作、统一上墙;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收支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务监督管理指导;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这根弦,加强场所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做好信教群众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会议还就今年宗教界3件政协提案进行了沟通交流,为下一步提案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操鹏 怀宁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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