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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建议

发表时间:2023-02-20    阅读次数:4103

耕地地力保护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了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文件精神,规定“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保障了耕地承包农户的利益,但在鼓励具体的地力保护措施上还有细化拓展的空间。建议:

一、精准化拓展补贴对象

实际从事土地耕种的主体对于防止土地撂荒、保障农产品供应、维护粮食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应改革仅以“拥有耕地承包权”作为确定补贴对象唯一标准。对于农户间发生土地流转的,可将实际长期稳定耕种的农户作为补贴对象;对于发生规模土地流转的,可将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社会化组织纳入补贴对象。

二、差别化设定补贴标准

规模经营主体相较于小农户所采取的耕地地力保护措施效果更好,平均地力保护成本也更高,应改革仅以“耕地面积乘以系数”计算补贴金额,可统筹按照耕地面积、地力保护关键举措落实情况和保护成本等,分层分类确定补贴标准。应逐步适当提高对采取了秸秆还田、深松土地、水肥一体、循环农业技术的补贴标准,强化对高效绿色农业的激励。

三、常态化核验补贴效果

结合规范标准和周边地力实情,常态化核查规模经营组织地力保护举措完成情况,不定期抽查领取补贴的农户耕地质量,宣传政策并做好指导,不能让补贴一发了之。对存在破坏耕地地力行为、未完成保护关键举措、地力实际退化的情形,相应停发或扣减补贴资金;对于积极响应地力保护要求、推行保护新技术或投入品的主体,经核验给予适当奖补。通过有效的示范引领和规范的政策执行持续提升全市耕地质量,助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张真楠  致公党安庆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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