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健全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管理机制,夯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基础,近日,大观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大观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了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选配、培训、职责、管理、奖惩等。办法规定,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实行“区指导、乡镇(街道)管理、村(社区)领导”的管理原则,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考核不称职的,乡镇(街道)应及时予以调整,对考核优秀的,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由村(社区)干部兼任,目前,全区40个村(社区)全部选配了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杨刚 大观区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