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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故意隐瞒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应予处罚措施

发表时间:2020-02-06    阅读次数:4219

农工党安徽省委社法专委会委员、安庆市政协委员、市第一人民医院全科医师王文保反映:根据流行病学史处理疫情,是精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措施。然而,仍然有部分患者,刻意隐瞒来自疫区或者有近距离接触确诊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出现症状后就诊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甚至否认流行病学史,这给疫情防控带来了巨大的隐患。虽然宣传上对到医疗机构就诊者有“两要、两不要”的要求,但是,由于缺乏处罚措施,对于少数不自觉的人,警示作用不大。为了加强疫情的精准防控,对故意隐瞒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应予处罚措施,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对故意隐瞒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的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取消其国家政策享有的免费医疗的待遇。对其新冠肺炎治疗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出院后予以强制追缴。

2.对故意隐瞒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造成疫情局部扩散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造成较大扩散的应当以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处罚措施的宣传力度。对部分处罚案例予以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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